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现将采购询价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25万元。
三、服务内容: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96号),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项目编制管理,需公开向社会采购**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服务项目。
四、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日前完成成果编制,提交自治区级审核通过后终止。
五、上限控制价:**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项目服务费以25万元上限价。
六、企业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具有开具现代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资质。
(五)不接受外资、中外合资和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七、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2.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
3.办理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相关资质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项目投标报价清单(原件1份);
6.相关业绩证明(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7.报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封口章,注明日期。
八、报价起止时间
从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8时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30分至18时,逾期不受理。
九、中标单位确定
根据对报价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交单位。
十、注意事项
(一)报价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网上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均由报价人承担,报价文件不退还。
(三)报价超过服务采购上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一、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县城民族街7号 ****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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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