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报废车辆出让项目第三次竞价,通****交易中心****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集团报废车辆出让项目第三次竞价
三、 标的资产内容:
标的1、挂牌报废车辆(小客车、自卸三轮车、自卸低速货车、压缩式垃圾车等共计19辆),起始价1741.5元/吨;
标的2、非挂牌报废车辆(自卸式垃圾车、垂直式垃圾压缩机、扫路车、水车、微型面包车等共计92辆),起始价1741.5元/吨。
四、 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1、本次拍卖标的为报废车,意向受让方需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格的企业法人。标的1为挂牌报废车,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法人方可参加本次标的物的挂牌竞价,不接受个人、联合体、失信企业申购。如失信企业参与竞价,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次标的物为报废车辆,实际重量未知,移交标的物时以现状为准,****集团、受让方双方在现场统一确认,以一车一称重方式确定单车成交额(单车重量*竞价成交单价),按过磅后的实际重量为依据计算总成交额。由于实际重量未知,所以标的1号受让方需预付10万元报废车辆款项、预付拍卖佣金0.5万元(多退少补),标的2号受让方需预付20万元报废车辆款项、预付拍卖佣金1万元(多退少补),竞价佣金为总成交额2%。
标1:履约保证3万元,标2:履约保证5万元。自成交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履约保证金、预付佣金等相关费用汇到指定账号,待所有款项交清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
3、竞价结束后,受让方只能公对公打款,不能委托个人打款。
4、按出让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 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9点前用IE浏览器登****交易中心****中心网站(http://ggzy.****.cn:8082/wfggzy/sg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详情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1月29日 9 时前,标的1缴纳竞拍保证金2万元,标的2缴纳竞拍保证金5万元,到网****银行子账户。竞拍保证金子账号623****200000******,账户名称:****交易中心****中心;银行:****银行****公司**支行,****银行划转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提前缴纳。竞拍保证金缴纳成功后,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企业会员系统”点击“业务管理”中“竞拍保证金缴纳退款查询”一栏进行查询,未查询竞拍保证金,将无法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26日,车辆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电话:139****5369刘慧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标的1:2024年11月29日10:00-10:15;
标的2:2024年11月29日10:15-10:30;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交易中心****中心官网,**日报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本次竞价标的成分、质量及瑕疵不作保证,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展示时间内到实地查验,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状况及存在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出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让方原因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自成交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材料(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企业征信证明,到****领取《成交确认书》。 自成交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履约保证金、佣金预付款等相关费用汇至指定账号,然后携缴款收据至出让方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不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未能按期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成交预付款、履约保证金、佣金预付款的,取消受让方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受让方交齐全部相关费用并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该车辆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不限于自燃、交通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出让方、代理机构均无关系。
4、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受让方需在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之日10个自然日内将所有标的清运完毕,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吊装费、清运费及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确保清运过程中的安全,清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在场内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作业条款,受让方要确保提取标的过程中装、运的一切安全责任,如出让方及代理机构受到追索,出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连带赔偿责任以及属地责任。
5、本次竞价标的所有废旧车辆,一律不能在现场拆解,绝不允许上路行驶和交易,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成交报废车辆需走正常报废程序,成交后受让方需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于30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提交《车辆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拆解现场照片、视频影像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超出清运、拆解时间的,出让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提供虚假报废拆解完成证明资料的,出让方有权随时收回该车辆,没收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佣金不予退回。
6、出让方和代理机构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作担保及承诺。
7、本次拍卖标的2非挂牌报废车辆中,车辆编号22-40号19辆道路清扫车、97-104、108号9辆装载机配重必须在甲方监督下拆除,不能私自拆除,配重不在本次车辆称重范围内。(清单附在竞价文件后)
8、其他重大事项披露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139****5369
地址:**市圣城街道**路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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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