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环境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附加值天然化合物的合成生物学高效绿色制造项目 | **市钱塘区福城路501****中心23幢10层 |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租赁**省**市钱塘区福城路501****中心23幢10层厂房,建筑面积1078.24m2,购置先进仪器设备,进行根皮素、塔格糖和紫杉醇的研发,项目仅进行相关研发工作,不涉及生产制造。 | \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气:检测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高空排放,合成实验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甲醇、乙腈、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臭气浓度按《**东部医药港小镇概念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0(无量纲)进行控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高压蒸汽灭菌锅排水收集至调节池,然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排放口纳入小镇污水管网,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氨氮指标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废培养基、废样品、废过滤材料、滤渣、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生物安全柜过滤器滤芯和水环真空泵废液须经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各类危废在厂内暂存期间,严格按照危废贮存要求分类分区、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废空调过滤器滤芯、废反渗透膜和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由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要求企业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减少噪声影响;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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