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的中韩迎宾苑E栋、F栋及周边环境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工程的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韩迎宾苑E栋、F栋及周边环境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
2、工程地点:****开发区**东路88号。
3、工程规模:E栋建筑面积约4720平方米,地上三层;F栋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4650平方米;进行各楼栋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总投资暂约55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项目规模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4、质量控制:二审误差率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中韩迎宾苑E栋、F栋及周边环境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和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询价定价、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等测算、审核,方案测算比选以及工程结算有关的隐蔽工程现场跟踪等工程实施过程中一切造价咨询工作)、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一审)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合同条款及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6、审核时间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
7、办公方法:在招标人指定地点统一集中办公,具体按招标人相关规定执行。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合格的造价咨询资料(含最终成果报告)。
9、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2、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项目组拟派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以取得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的初始时间为准,下同),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土建专业、安装专业(专业以造****中专业为准,注册证书未体现专业的以执业/****中专业为准)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均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
(3)除上述(1)、(2)项人员外,其他人员数量、专业根据项目服务需要及招标人要求及时配备到位。
注:本项目评审时对项目组拟派人员仅审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对照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将项目组人员表及其他人员相关证书报招标人处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提供的****审计局审计结果出具的时间为准),具有同一项目单项咨询审定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以****审计局审计结果的金额为准,同一项目****审计局审计结果的,可累计计算)的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结算审核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 、 信用**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 、 信用** 、 信用**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18:00时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至****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地址:**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联系人:时先生,联系号码:180****8387,微信同号】,逾期不再受理。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官网http://www.****.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9时(**时间,余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发区****中心16#楼一楼开标室。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官网http://www.****.com/发布。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4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00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80****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