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机动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购买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机动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过2次竞争性谈判,响应供应商均只有一家。且经过专家论证,本项目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政府采购工程。”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之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另参照**《关于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中《**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二)变更申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后申请变更,应当属于下列情况之一:2.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的规定。专家对本项目两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论证,两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无不合理条款、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均符合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无限制性条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城郊乡十里村二组
三、公示期限
2024-11-21 至2024-11-28(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徐忠、王文涛、张荣峰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志鹏
联系地址:**市**县**镇梅园新区
联系电话:0412-****6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刘卓
联系地址:**市**县**镇繁荣北街49
联系电话:0412-****37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