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冶春食品集中式制冷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2万元/年,**期2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方式: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30前至代理机构(**市国展路29****中心)2幢9层903室)登记成功后购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国展路29****中心)2幢9层903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均需密封递交。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系方式:屠瑜 173****2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国展路29****中心)2幢9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石磊
电 话: 187****7185
**市扬****集团****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