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文 号 | 淮环表(安)复〔2024〕55号 | 主 题 | 生态环境/民生公益 | 体 裁 | 批复 |
组配分类 | 操作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操作 |
**星鸿先进****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星鸿先进****公司精密注塑、压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经济开发区边寿民路57号,投资100000万元,占地面积31349平方米,年产100万件塑料制品和5000吨电动车端盖及支架。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星鸿先进****公司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入海水道北偏泓。
3.本项目熔化废气经半封闭集气罩负压收集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29m)排放;打磨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废气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DA002(29m)排放;喷塑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经密闭空间(密闭设备)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合并通过DA003(29m)排放;注塑废气经半封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危废仓库(仓库密闭)密闭收集后合并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4(29m)排放。
注塑件生产工艺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压铸件生产线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打磨、抛丸工艺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喷塑、固化产生废气有组织排放从严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全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内无组织NMHC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内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
4.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值。
5.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切削液、过滤残渣、废包装桶、废抹布及废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模具、废磨片、废钢丸、废****公司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0㎡)、危废暂存间(10㎡)各一座,其中危废最大储存周期为3个月;厂内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做好场地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原料仓库、生产车间的防腐防渗处理。
7.本项目需以3#、4#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无环境敏感保护,今后也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8.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9.采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10.你公司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164吨、颗粒物≤0.228吨、SO2≤0.12吨、NOX≤0.418吨;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178吨、颗粒物≤0.839吨。
水污染物(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量≤1200吨,COD≤0.36/0.036吨、SS≤0.12/0.012吨、氨氮≤0.036/0.0018吨、总氮≤0.048/0.0144吨、总磷≤0.0048/0.0004吨。
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项目建设期内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市******执法局负责。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须按规定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六、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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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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