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设备 |
所在区域:**-黔东南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2-01 | 发布时间:2024-11-16 |
开拍时间:2024-12-01 10:00
****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日10时止(延****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com/0855/09—****法院页面:https://sf.****.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提别提醒:附件评估报告及拍卖标的物清单中蘑菇房菇架数量为120个,现仅拍卖蘑菇房菇架数量为96个,该公告中的评估总价已扣除未拍卖蘑菇房菇架数量为24个的评估价值。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
一、拍卖标的:******公司所有的****经济开发区生产场地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资产(详见附件)
评估总价:****1294.15元,起拍价:809.64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090或191****3515(向先生)。看样者请提前先向“展唐助拍”预约登记,本院仅组织一次集中看样,逾期后果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内容,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费按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展唐助拍”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提供标的物购买时所附说明书、收据、发票等资料。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生产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0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法院
收款银行:****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1825289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五、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55-****3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9090或191****3515(向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cn)”上查询。
****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公司所有的****经济开发区生产场地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资产(详见附件) | |
权证情况 | 执行案号 | (2024)黔2626执317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 | |
土地产权证 | / | |
标的所有人 | ******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13日 | |
标的现状 | 规划用途 | / |
土地使用权性质 | / | |
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法院组织交付 |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 | |
落户情况 | 不详 | |
经营情况 | 有经营 | |
钥匙 | 无钥匙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详见附件 |
分摊建筑面积 |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
设备资产规格型号 | 详见附件 | |
设备资产生产厂家 | 详见附件 | |
房产年龄 | 建成年份约为2019年 | |
房屋户型 | 详见附件,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 |
所在层/总层数 | / | |
装修情况 |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不包含可移动、可拆除的家具等设备设施) | |
房屋朝向 |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 |
周边配套 | 该****经济开发区,有**1路、**3路、**5路等路公交车停靠附近,可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交通便捷度一般,****幼儿园、****超市等公共配套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般。 | |
其他介绍 | 请意向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费按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必须实地探看标的质量与规格,未探看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认可,一切瑕疵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质量与规格的瑕疵责任。法院不提供标的物购买时所附说明书、收据、发票等资料。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 |
标的物估值 | 评估总价 | ****1294.15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价为****439.40元,设备资产评估价为****854.75元) |
费用总价 | 以实际产生为准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增值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
****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日10时止(延****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com/0855/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提别提醒:附件评估报告及拍卖标的物清单中蘑菇房菇架数量为120个,现仅拍卖蘑菇房菇架数量为96个,该须知中的评估总价已扣除未拍卖蘑菇房菇架数量为24个的评估价值。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
三、拍卖标的:******公司所有的****经济开发区生产场地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资产(详见附件)
评估总价:****1294.15元,起拍价:809.64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1月29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9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10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展唐助拍”,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人民法院(地址:**县万福路1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展唐助拍”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联系电话:400-****-9090。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法院
收款银行:****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1825289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买受人领取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需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欠费按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855-****3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9090或191****3515(向先生)。
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9090。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