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于分级预警机制的智慧纪检平台二期建设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4:33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广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852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2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1-****5963-23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口区**街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广鑫0411-****8529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基于分级预警机制的智慧纪检平台二期建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基于分级预警机制的智慧纪检平台二期建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基于分级预警机制的智慧纪检平台一期是由****开发建设,纪检工作部通过该平****医院药占比、耗占比降低。通过对重点科室预警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预警数量逐步下降。该项目二期建设中,将整合更多的风险分析相关数据,包含医院运营、医疗保险结算等多源数据,结合更先进的机器学习技术,处理更大规模的数据,提供更深入的风险分析结果。可以有效的减少误报,提高预警的效率和准确性,实现管理闭环。
鉴于上述理由,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且根据关于《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的第7条: 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故同意采用单****医院智慧纪检监督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开发商********医院智慧纪检监督平台二期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区凌水镇七贤岭汇贤街1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路222号
联系方式:0411-****5963-230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口区**街2-5号
联系方式:韩广鑫041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