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334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溪街道余坊**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05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3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0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级别 | 零售商业用地 | 3340.9 | 十三等级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0068.1 | 十三等级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811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624BA0022 | 现状土地条件: | 土地现状: | 净地 | 起始价: | 16036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备注: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 二、 符合竞买人申请条件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到 城南中路12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到 ********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2日15时30分 在 ****交通局****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双溪街道城南中路12******局 联 系 人:倪少华 联系电话:189****1993 开户单位:****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支行,工行**支行,******联社,**银行**支行,中国银行****支行,农业银行**支行,邮储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50********050002618,140********22050908,905********109****0308,197********0015012,413****52856,139********007170,100********0013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