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刑事科学技术系现场勘验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现勘系统”******部金盾工程项目之一,由**部主导建设,****机关统一应用。**海鑫科****公司开发的“现勘系统”,自2008****机关应用以来,稳定运行、技术成熟。****机关作为“现勘系统”的用户之一,在案件信息采集、检验鉴定、并破案件、信息查询、物证保管、管理统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教学、科研、服务实战等方面需要用到“现勘系统”。****机关相同的“现勘系统”,****机关对接,培养贴近实战的应用型人才。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机关一致性。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万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海鑫科****公司作为该“现勘系统”的承建厂商,授权****为**省唯一代理供应商,具有唯一性。软件系统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路226号10层1014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李震东 | ******局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成守成 | ******局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甲 | ******局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反馈至****资产管理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省**市**东路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7697
联系邮箱:cgzbk@hnp.****.cn
联系地址:**市郑东新区**东路1号****科研楼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