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活垃圾治理特许经营权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市**区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活垃圾治理特许经营权项目;
1.2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对**市**区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活垃圾治理特许经营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等工作进行采购;
1.3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全部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社会资本方自筹解决;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经两轮竞争性谈判未能成立,且二轮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由于本项目特殊性需立即开展工作,经业主同意,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成交供应商信息
4.1.供应商名称:****;
4.2.供应商地址:**市**区紫荆路与雪苑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五、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论证意见 |
屈保宇 | ****公司 | 工程师 | 详见附件 |
王晓芳 | ****事务所 | 审计师 | 详见附件 |
袁利梅 | **市弘基****公司 | 工程师 | 详见附件 |
六、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2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1月22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监督部门,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址:**市**区紫荆路与雪苑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370-****308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九州路与张巡路交叉口西南角梦缘小区 19 号楼一单元 1701 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0-****017
发布人:****
时间: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