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中心老**排水防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市沙****委员会以沙发改〔2023〕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沙坪****管理处,代建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辖区内的小龙坎街道、联芳街道、渝培路、童家桥街道、双碑街道。
2.2 本次招标规模:**辖区内的小龙坎街道、联芳街道、渝培路、童家桥街道、双碑街道雨水及合流管道中存在Ⅲ、Ⅳ级结构性缺陷、检查井进行修复,其中埋深2米以内的雨水及合流管道进行开挖修复,埋深2米以上的的雨水及合流管道进行非开挖修复;**排水设施共计约5800米,其中雨水管道d300~d1500约4800米,雨水边沟约1000米,急流槽约80米,顶管长度约430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98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条款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市**区小龙坎正街168-12-3号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曾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792 | 联系电话: | 023-****182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