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2024年度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和标准地图编制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36号
成交金额:26.8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县2024年度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和标准地图编制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四、磋商小组名单
邵晓健、刘芸、杨红梅、张蓓蓓、刘玉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叉口北部综合楼9楼,联系电话0551-****034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0023。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县2024年度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和标准地图编制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制作完成,请成交供应商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北部综合楼9楼
联系方式:0551-****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