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城建拟建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建拟建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1、2、3、4、5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作如下更改:
1.招标公告中2.6建设规模:
“1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含有装配式内容,最高层数不低于20层。
2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0-14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含有装配式内容,最高层数不低于20层。
3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0-22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含有装配式内容,最高层数不低于20层。”
更改为
“ 1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含有装配式内容,最高层数不低于20层。
2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含有装配式内容,最高层数不低于20层。
3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8-34万平方米,含有装配式内容,最高层数不低于20层。”
2.招标公告中2.7合同估算价:
“共62.5亿元,其中1标段:6.4亿元;2标段:8.4亿元;3标段:13.7亿元;4标段:14.5亿元;5标段:19.5亿元。”
更改为
“共66.2亿元,其中1标段:4.2亿元;2标段:5.5亿元;3标段:22.5亿元;4标段:14.5亿元;5标段:19.5亿元。”
3.招标公告中2.8计划工期:
“1标段:780日历天;2标段:780日历天;3标段:780日历天;4标段:780日历天;5标段:780日历天”
更改为
“1标段:850日历天;2标段:850日历天;3标段:850日历天;4标段:780日历天;5标段:780日历天。”
4.招标公告中2.9 招标范围:
“1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包含所有单体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综合配套、红线外配建城市支路(约2100万元)等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建筑节能、****车行出入口、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位装饰、幕墙、门窗、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供配电工程(如有)、消防工程、消防报警、人防工程、智能化、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电梯、空气源热水系统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含装配式及深化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全部内容。
2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0-14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包含所有单体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综合配套、红线外配建城市支路(约500万元)、幼儿园(如有)等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建筑节能、****车行出入口、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位装饰、幕墙、门窗、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供配电工程(如有)、消防工程、消防报警、人防工程、智能化、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电梯、空气源热水系统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含装配式及深化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全部内容。
3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0-22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包含所有单体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综合配套、红线外配建城市支路(约1200万元)、幼儿园(如有)等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建筑节能、****车行出入口、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位装饰、幕墙、门窗、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供配电工程(如有)、消防工程、消防报警、人防工程、智能化、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电梯、空气源热水系统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含装配式及深化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全部内容。”
更改为
“ 1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包含所有单体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综合配套、红线外配建城市支路(<2500万元)等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建筑节能、****车行出入口、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位装饰、幕墙、门窗、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供配电工程(如有)、消防工程、消防报警、人防工程、智能化、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电梯、空气源热水系统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含装配式及深化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全部内容。
2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包含所有单体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综合配套、红线外配建城市支路(<2500万元)、幼儿园(如有)等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建筑节能、****车行出入口、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位装饰、幕墙、门窗、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供配电工程(如有)、消防工程、消防报警、人防工程、智能化、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电梯、空气源热水系统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含装配式及深化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全部内容。
3标段:本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8-34万平方米,包含所有单体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室外综合配套、红线外配建城市支路(>4000万元)、幼儿园(如有)等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建筑节能、****车行出入口、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位装饰、幕墙、门窗、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供配电工程(如有)、消防工程、消防报警、人防工程、智能化、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电梯、空气源热水系统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含装配式及深化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疑等全部内容。”
5.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标段和2标段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改为
“1标段和2标段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标段、4标段和5标段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改为
“3标段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标段和5标段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标段和2标段: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更改为
“1标段和2标段: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8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区**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0-14层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19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3271
2024年11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