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项目 比选采购邀请函 编号:**** 我司拟对**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服务项目的下述内容做比选采购,****公司前来报价。 一、比选采购项目内容及地点: 1、比选采购项目:**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服务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机场内 3、质量保证期要求:报价人应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的质保期。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能源局省级****办公室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许可证。 三、资格审查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 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须知: (1)全文中带有 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如报价人对这些关键性条款还存在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报价无效。报价人应对采购文件中的 号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否则评审专家对其报价做出不利评审,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责任。 (2)采购文件中所述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合同文本),应视****采购所需要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报价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成交将认为报价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3****小组认定同意补充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必须在比选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不具有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一、项目内容 (一)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附件3合同文本。 (三)其他要求 *1、报价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总价包含直流电源屏、蓄电池等设备及辅材费用、调试安装费用、运输费用、技术培训费用、差旅费、平台界面调整费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总价包干。 *2、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3、报价人所报总价若超过采购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 75000.0 元,则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人资格要求:****能源局省级****办公室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许可证。 *5、采购单位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先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6、报价人应提供验收后2年的质保期。 *7、成交供应商完成**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所有工作内容,试运行15个日历日无异常,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则均按13%开具)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95%(应扣除违约金等),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四)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 *2、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签订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4、报价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须知 (一)采购文件购买方式: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时间,下同)。购买地点:**市**区漳港街道元翔**空港办公楼2****管理部能****办公室。购买费用: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时。报价文件由各报价人现场当面递交或邮寄(以我司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报价文件密封必须符合要求。 (三)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方式,要求报价人一次报价且该报价不得更改;密封报价,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司送达书面密封的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文件接收地址:**市**区漳港街道元翔**空港办公楼3楼310会议室。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 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2、报价文件未加盖报价人公章;3、报价文件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4、报价内容不符合比选采购文件要求;5、报价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6、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报价等行为的;7、报价人不同意合同主要条款的;8、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比选采购函的其他情形;9、报价总价超过我司采购预算金额元。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在报价截止后,比选小组将统一拆封每一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比选小组将根据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一样,****小组投票表决。 (六)联系方式:1、地址:****建设管理部 地址;2、联系人:杨工;3、联系电话:188****0328;4、邮编:350209 (七)报价人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比选方式及报价须知的所有内容。 附件1: 报价单(参考)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与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报价文件中特别说明,否则视为报价人接受本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报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2: 致各报价人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以 追求卓越绩效,尽心奉献社会 为宗旨,倡导和奉行 精诚、敬业、进取、奉献 的企业精神。我公司始终坚持在守法、诚信、公平、公正、廉洁和互惠的原则基础上与各客户真诚**,始终真诚期待与各客户在元翔**空港共创投资**双赢和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公司真诚欢迎与各客户共同监督比选采购的公平、公正、诚信和廉洁。****公司人员有收受或索要钱物,接受客户支付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合同外到客户报销发票,故意刁难和敲诈勒索客户,泄露标底和我司及客户的商业机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他客户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项目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反映。我公司一定为贵方保密,并保证贵方的各项合法权益。如上述行为调查属实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机关处理;有违规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你们反馈有关处理情况。 如发现客户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将保留采取取消报价人报价资格、取消项目**人**资格、单方解除有关合同、三年****公司**的资格和直至起诉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等措施。 我公司的投诉或举报受理方式分别是: 电话:0591-****3417 ****监察室) 电子邮箱:fzkgjjjc@iport.****.cn 通讯地址:******国际机场内****纪检监察室 (邮编350209) ****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3:合同文本 **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国际机场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服务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详见合同附件《**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项目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生效日后的30个日历日完成所有改造工作并正常运行。 三、合同总价及验收要求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此价格包含直流电源屏、蓄电池等设备及辅材费用、调试安装费用、运输费用、技术培训费用、差旅费、平台界面调整费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总价包干。 2.验收要求:完成**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所有工作内容,试运行15个日历日无异常。 四、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次日,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该保证金不计息,将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未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返还。甲方任何时候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反本合同导致甲方损失的赔偿金额或违约金额。 2、乙方完成**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所有工作内容,试运行15个日历日无异常,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均按13%开具)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95%(应扣除违约金等),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五、质量保证期要求 乙方应提供验收合格后2年的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乙方应保证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甲方验收通过日起算2年内运转良好。保修期内,若发生因乙方提供设备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更换;因乙方安装、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免费维修。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否则甲方有权请他方维修,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同时,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 六、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7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全部工作内容并正常运行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日历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另外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限期内返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第1款支付逾期违约金。经返工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乙方除支付上述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另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合同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质保期内,若乙方实际的维修响应(指到达现场并修复故障)时间不满足本合同第三条要求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在本合同业务活动中获得的有关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对外披露其保密信息,但政府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者需要履行法定责任的除外。若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自未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减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八、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甲方****法院进行裁判。 九、通知送达 ****公司注册地址:****国际机场内作为本合同项下设计成果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乙****机关可以采取直接送达、EMS邮寄、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乙方确认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为: ,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法律文书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及法律文书(包括各类通知、催款函、律师函、协议等文件,以及法院/仲裁机构/公证处送达的法律文书如开庭传票、起诉/上诉/证据材料、裁判文书、执行文书等文件)。以EMS邮寄通知的,以发往对方通讯地址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通知的,以发生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按前述约定以上述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正确、完整、合法、有效。若任一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机关。如因提供地址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导致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若指定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机关、本人或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机关将法律文书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仍视为送达。 双方指定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非诉方式争议解决、仲裁、诉讼(含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等程序。 上述送达具备《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效力,各方放弃提出异议、抗辩未依法送达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的现行法律。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甲方原有设备设施的保护,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设备设施造成破坏的全部责任,并进行恢复或予以赔偿。 2、有关本项目的比选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合同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3、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项目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空港**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项目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开闭所变配电室直流屏蓄电池现有情况: **开闭所变配电室直流屏铅酸蓄电池规格12V/65Ah,数量18只; 2.货运站变配电室壁挂式直流电源系统现有情况: 直流电源系统1套,厂家:******公司,包含显示屏监控模块HPSM03S,电源模块H220R03S,降压硅链模块GL220; *二、工作内容 1.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 1)制定施工计划方案,在施工前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制定合理的停电计划,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行施工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影响货运站正常营运和服务。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施工方无条件承担赔偿。 2)拆除货站内旧直流屏并移至**开闭所。 3)在货站内安装1套新立柜式直流电源系统(包括直流屏、蓄电池),并完成与现场高低压一二次设备之间的线路铺设连接及通讯系统调试。 2.**开闭所变配电室直流蓄电池更换: 1)施工前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行施工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影响机场正常营运和服务。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施工方无条件承担赔偿。 2)对**开闭所变配电室现场勘察,确认直流屏整体运行情况、电池规格数量、旧直流屏(由货站拆除)的安装位置、旧直流屏至**现场备用柜的直流电缆数量和敷设路径。现场备用柜包括:1段电源进线柜(1AH1)、1TM变压器柜(1AH2)、母联柜(1AH3)、提升柜(2AH3)、2TM变压器柜(2AH2)、2段电源进线柜(2AH1)。 3)现场安装旧直流屏并敷设旧直流屏至现场备用柜的直流电缆。 4)对**开闭所变配电室更换铅酸蓄电池和连接电缆,检查直流屏整体运行情况,如有故障现场排查并处理。 3.对**开闭所和货运站变配电室直流屏改造做好蓄电池更换记录及报废记录。 *三、直流蓄电池、直流电源屏技术要求 (一)直流蓄电池 1.主要技术参数 1)型式:阀控、密封、铅酸、胶体式。 2)额定容量:25℃情况下,10小时率65Ah。 3)安装方式:立式、屏柜安装。 4)铅酸蓄电池品牌:建议阳光sonnenschein(胶体)或GNB powerfit(胶体、铅酸)、deka德克、荷贝克HOPPECKE、汤浅、西恩迪C D。 2. 技术性能要求 1)当蓄电池环境温度在-5℃~+45℃条件下,其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3%。 3)在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遇到蓄电池外部明火时,蓄电池内部不引燃,不引爆。 4)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极板厚度应与使用寿命相适应。 5)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 6)蓄电池采用立式安装。蓄电池应具有严密防渗漏措施和良好的散热条件。 7)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 8)蓄电池组的电缆由供应方配套供货。 3. 其它要求 1)设备在装运时,必须保证设备里外清洁,蓄电池表面的锈、油及其他有害物质都必须清除干净。 2)设备在运输时,要有可靠的支撑,零散部件在运输时要放在板条柜或箱子里,并适当的注明,以防损伤。 3)供方提供的装运设备应能防止蓄电池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4)供方应提供储存和维修的说明书,包括定时检查和贮存保养说明,以保证在贮存期间不发生损坏。 5)每个单体电池应在醒目之处贴有书写清楚的铭牌,****制造厂名、商标、型号和规格。 6)每个电池的阳极和阴极都应加标志。 (二)直流电源屏 1. 主要技术参数 1)型号:65Ah/220V/40A。 2)额定输入电压:三相:380V;单相:220V。 3)额定输入频率:50Hz。 4)直流额定电压:230V。 5)直流标称电压:220V。 6)充电装置输出直流额定电流:40A。 7)蓄电池的额定容量:65Ah。 8)设备负载等级:负载等级为一级(即连续输出额定电流)。 9)稳流精度:±1%。 10)稳压精度:±0.5%。 11)纹波系数:0.5%。 12)冷却方式:风冷或自冷。 13)通信接口:RS-232/RS-485。 2. 屏柜要求 1)柜体应设有保护接地,接地处应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直流柜底部应设置接地铜排,截面面积不应小于100mm2。门应开闭灵活,开启角不小于90 ,门锁可靠。 2)紧固连接应牢固、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具有防腐镀层或涂层,紧固连接应有防松措施。 3)元件和端子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不重叠,便于维护拆装。长期带电发热元件的安装位置应在设备柜内上方。 4)应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设备柜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柜体组装过程中不得采用打孔焊接工艺。防护等级不低于IP40。 5)设备所有柜面应清洁,进行防锈处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 6)柜正面操作设备的布置高度不应超过1800mm,距地高度不应低于400mm。 7)蓄电池屏内的隔架距地最低不宜小于150mm,距地最高不宜超过1700mm。 3. 元器件的要求 1)柜内安装的元器件均应有设备合格证或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 2)柜内导线、指示灯、按钮、行线槽、涂漆,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柜内设备应在以下位置配置数字式测量表计:充电装置输出电压、直流理线集压、蓄电池组电压、蓄电池组电流等,也可根据测量精度的需要配置独立的浮充电流表。 4)断路器的上下级差配合应满足DL/T5044相关规定,不得越级跳闸或越级熔断。 5)重要位罩的断路器应装有辅助报警触点,如充电机输出、蓄电池组进线、交流进线等。 6)馈线开关应并接在直流汇流母线上,以便于维护、更换。 7)同类元器件的接插件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应接触可靠、插拔方便。插接件的接触电阻、插拔力、允许电及寿命,均应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4. 保护及报警功能 4.1 绝缘监测及报警 1)设备应具有绝缘监测及报警功能。 2)当直流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正接地、负接地或正负同时接地),在设备标称电压220V,绝缘水平下降到25k ;或在设备标称电压230V时,超出负极母线对地电压允许45~55%范围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设备的绝缘监测应可靠动作; ②应显示接地的极性、接地电阻值和母线对地电压值; ③应发出声光信号并具有远方触点信号输出。 3)当直流系统发生有效值10V及以上的交流串电故障时,设备应能发出交流串电故障告警信息,并显示串入交流电压的幅值。 4.2 电压监测及报警 设备应具有电压监测及报警功能,电压监测装置应配有仪表并具有直读功能。当直流母线电压高于或低于规定值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设备的电压监测应可靠动作; ②过压继电器电压返回系数应不小于0.95,欠压继电器电压返回系数应不大于1.05; ③应发出声光信号并具有远方触点信号输出。 4.3 电流监测及报警 1)充电过电流:当蓄电池组的充电电领超设定值的110%时,设备应发出报警信息。 2)浮充过电流:在蓄电池组浮充状态木,当蓄电池组的浮充电流大于整定的报警值且持续时间大于1h时,设备应发出报警信息。报警值现场可设,参考报警值为1mA/Ah~5m/Ah。 4.4 电流监测及报警 交流输入电压和欠电压保护 ①设备应能监视交流输入电压的变化,当交流输入电压值过高或过低,可能会影响设备安全工作时,应自动关机保;当输入电压正常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 ②过压保护时不低于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15%~+20%时的交流输入电压上限值的105%,电压保护时的电压应不高于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15%~+20%时的交流输入电压下限值的95%。 5. 充电装置技术参数要求 1)充电装置应有充电(恒流、限流恒压充电)、浮充电及自动转换的功能。 2)充电装置输出电压调节范围应符合采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时的调压范围(设备电压的百分数)90~120%。 3)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调节应满足设备额定电流的20%~100%。 4)充电装置的稳压精度、稳流精度及纹波系数应满足采用高频开关时稳压精度±0.5%,稳流精度±1%,纹波系数±0.5%。 5)充电装置为高频开关整流模块时,应满足并机均流要求。多台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并机运行时,各模块应均分负载电流。在额定输出电流的50%~100%范围内,其均流不平衡度不应超过士5%。 6)充电装置应有限流及限压特性。稳流充电方式运行下,当充电电压达到限压整定值时,设备应能自动限制电压,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方式运行。稳压充电方式运行下,当输出电流超过限流的整定值时,设备能自动限制电流,自动转换为稳流充电方式运行。 7)充电装置应具有软启动特性。****制造厂确定,但应不超过3s~8s范围。 8)设备在正常浮充电状态下运行,当提供冲击负荷时,要求其直流(控制)母线上电压不得低于直流标称电压的90%。 9)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控制)母线应连续供电,其直流(控制)母线电压不得低于直流标称电压的90%。 10)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装置为高频开关时的效率应 90%,及功率因数 0.9。 6.开关整流模块技术参数要求 1)采用三相三线制AC380V输入,应无中线电流损耗,在交流输入端,采用EMI电路,将三相交流电整为直流,经过无源PFC提高功率因数。由DC/DC高频变换电路把所得到的直流转换为可控的稳定的直流输出。其中脉宽调制电路(PWM)及谐振回路,可通过电网和负荷的变化情况自动调节脉冲宽度,从而达到输出稳定状态。 2)按N+1热备份并联方式供电,备用模块1个。多块模块并列运行时,应具有良好均流性能,在总输出(30%~100%)额定电流条件下,均流不平衡度应小于5%。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应具有带电插拔更换功能。 3)每个开关电源整流模块内部应具有监控功能,显示输出电压/电流值,能不依赖直流系统监控单元独立工作,即使脱离监控单元也可单独正常运行正常工作时。模块应与监控单元通信,接受监控单元的指令。 4)具有交流输入过电压保护、交流输入欠电压报警、交流输入缺相告警、直流输出过电压保护、直流输出过电流保护、限流及短路保护、模块过热保护及模块故障报警功能。模块应具有报警和运行指示灯。任何异常信号应上送到直流系统总监控单元。 5)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时应确保运行模块的温度不超过规定值。采用强迫风冷时,其风道不能影响控制部分。 6)应具有完善的防雷技术保证设备承受电网的尖峰电压干扰。 7. 微机监控装置技术参数要求 7.1 控制功能 1)微机监控装置应具有充电运行、浮充电运行、交流电源中断的控制程序、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行状态示意。 2)当监控系统退出运行时,模块输出应为浮充电方式。当监控系统投入运行时,系统电压由监控系统控制。 7.2 显示及检测功能 1)监控装置采用液晶汉字显示、大屏幕、声光告警。可通过显示屏幕对蓄电池参数及保护参数进行参数的设置与修改,并能满足监视系统运行的要求。 2)监控装置应能显示交流电压、控制母线电压、动力母线电压、充电电压、蓄电池组电压、充电装置输出电流等参数。 3)监控装置检测应满足测量准确度要求。电压及电流的测量误差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直流电压:动力母线电压在标称电压的80%~130%范围内,测量误差不超过土0.5%;控制母线电压在标称电压的80%~110%范围内,测量误差不超过士0.5%。 ②直流电流:在额定电流的20%~110%范围内,测量误差不超过±0.5%。 ③交流电压:在额定电压的80%~120%范围内,测量误差不超过士1.0%。 4)监控装置应能对充电电压、充电电流、浮充电压、充电时间、充电周期等运行参数进行设定、修改。 7.3 保护及报警功能 1)当设备出现交流电压异常、充电装置故障、直流母线电压异常、蓄电池电压异常、直流母线对地绝缘异常等故障时,监控装置应能发出相应信号及声光报警。 2)当设备出现交流输入过电压、交流输入欠电压、交流输入缺相、充电装置输出过电压等故障时,监控装置应能发出信号关断充电装置并报警。 3)监控装置报警动作值与设定值之间的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条件规定。 4)监控装置应能对直流母线过电压、直流母线欠电压、充电装置输出过电压、充电装置输出欠电压、交流输入过电压、交流输入欠电压等保护及报警。 7.4 通信功能 1)通信接口:监控装置内应设有通信接口,实现对设备的遥信、遥测及遥控。监控装置应具备RS232/RS485串行通信接口和以太网通信接口,并公开通信协议及代码。 2)遥信试验:监控装置应能通过通信接口向远方发送直流母线过电压、直流母线欠电压、充电装置输出过电压、充电装置输出欠电压、交流输入过电压、交流输入欠电压等保护及报警信号及设备运行状态指示信号。 3)遥信试验:监控装置应能采集并通过通信接口向远方发送交流输入电压、控制母线电压、动力母线电压、充电电压、蓄电池组电压、充电装置输出电流等运行数据。 4)遥控试验:监控装置应能通过通信接口接收并执行远方的控制信号,实现对充电装置进行开机、关机、充电、浮充电状态的控制。 四、供货清单: 以下为主要供货清单内容,以乙方根据改造实际供货,供货数量及类型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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