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 | 采购类型 | 邀请招标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绿化工程 |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11月2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水厂厂前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685738.06元,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条款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泽和城****公司,投标报价:689904.88元,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条款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693610.93元,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条款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吕侃;
中标候选人(**中泽和城****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师文革;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严洋;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中泽和城****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中泽和城****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市高新区高新路 25 号希格玛大厦四楼 414刘工处,电话:029-****5952。
三、其他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平台》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通塬路东段275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9-****09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联 系 人:刘起立
电 话: 029-****5952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