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4-11-1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实施方案的批复 |
******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4〕162号)收悉,****委员会第30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出让该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编号、权属情况
宗地编号:
固地(G)〔2024〕-21号、固地(G)〔2024〕-22号、固地(G)〔2024〕-23号。
上述3宗出让地块已经自然**部《自然**部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段(**区段、**段、**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731 号)、****政府《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段(**区段、**段、**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4〕228号)文件全部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
固地(G)〔2024〕-21号地块所占地类为:一般耕地,面积1537平方米;园地,面积42平方米。
固地(G)〔2024〕-22号地块所占地类为:一般耕地,面积89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面积70平方米。
固地(G)〔2024〕-23号地块所占地类为:一般耕地,面积830平方米;其他农用地,面积64平方米。
二、地块位置、面积、出让条件
固地(G)〔2024〕-21号位于**区开城镇冯庄村;四至:**冯庄村、南至冯庄村、西至冯庄村、北至冯庄村,面积1579平方米(合计2.37亩)。
固地(G)〔2024〕-22号位于**区头营镇大疙瘩村;四至:**大疙瘩村、南至大疙瘩村、西至大疙瘩村、北至大疙瘩村,面积967平方米(合计1.45亩)。
固地(G)〔2024〕-23号位于**区三营镇鸦儿沟村;四至:**鸦儿沟村、南至鸦儿沟村、西至鸦儿沟村、北至鸦儿沟村,面积894平方米(合计1.34亩)。
出让条件:该3宗地块出让条件均为净地。
三、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根据《**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固规条字第19号)通知单:该3宗地土地使用性质均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均为:容积率≤0.05,建筑密度≤5%。
以上3宗地其他建设规划指标详见《**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4>固规条字19号)。
四、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该3宗地出让年限均为50年。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五、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及土地评估结果,建议该3宗地出让价分别为:
1.固地(G)〔2024〕-21号以每亩8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壹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189600元),竞买保证金壹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189600元),增价幅度壹万元整(¥10000元)及其整数倍。
2.固地(G)〔2024〕-22号以每亩8.2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壹拾壹万捌仟玖佰元整(¥118900元),竞买保证金壹拾壹万捌仟玖佰元整(¥118900元),增价幅度壹万元整(¥10000元)及其整数倍。
3.固地(G)〔2024〕-23号以每亩8.2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壹拾万零玖仟玖佰元整(¥109900元),竞买保证金壹拾万零玖仟玖佰元整(¥109900元),增价幅度壹万元整(¥10000元)及其整数倍。
以上3宗地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出让方式
按照《**回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公共**交易平台自然****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按照《**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规定组织出让。
七、成交确认
竞买人在**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参加竞买,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结束后交易机构向竞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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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