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水厂工艺脱水污泥外运及处置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延期期公告领取招标文件家数不足三家。
1、 招标条件
****水厂工艺脱水污泥外运及处置项目,项目招标单位为****,项目资金约1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水厂2024-2026年度工艺脱水污泥的外运及处置,预计外运脱水污泥量约3650吨(两年期,按含固率20%计)。
2.2服务地点:**市**新区塘汉路与****水厂院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新区水厂工艺脱水污泥的外运及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自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处置标准:污泥运输及处置的全过程,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相关法规(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应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工作内容)。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index.html)中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5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采工作供应商资信审核的通知》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公告发布与截止时间
4.1本招标项目的谈判公告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时间)。
4.2谈判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5、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5.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请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全套)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到**市**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获取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龚淑艳(签章)
办公地址:**市塘沽区**路60号
联系人:张工电话:022-****1807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人代表:李宪奇(签章)
办公地址:**市**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
联系人:郭永洪电话:022-****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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