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4]20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土地位置土地总
面积(㎡)规划
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
(年)起始价
(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
建筑密度或系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YN2024-46中华大街以东、**街以南2901.46商业用地≤35%≤2.0≥20%≤244****975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1日到****(区规划展览馆525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1日到****(区规划展览馆525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详见地块拍卖出让须知)。(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五)该宗地建筑物总价为 10.9238万元,与土地一并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985.9238万元(其中土地保证金975万元,建筑物保证金10.9238万元)。(六)该宗地为有底价拍卖。(七)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八)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九)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西苏镇洺洲大道29号**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高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10-****026
开户单位:****政府****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030********00434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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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