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领导小组关于修订〈长阳****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车改组发〔2023〕1号)精神,拟对2024年度租用社会车辆进行比价,****公司****中心2024年度租车服务。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公司参与比价。
一、资格条件
(一)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需注册登记并实际开展车辆租赁业务。
(二)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登记车辆,司机必须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
(三)提供的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应合法有效,租赁公司车辆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和乘客)不得低于80万元/人,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良好。提供的中、大型****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根据时间、行程、路线等具体要求,提供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指定规格的车辆并配备专业驾驶员,保障我单位干部职工公务活动顺利开展。因故(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车辆问题)导致公务活动未顺利开展,需承担相关责任。累计三次不按要求提供车辆或无法正常完成租车服务的将取消服务资格。
三、租赁限价标准和相关说明
车辆租赁费最高限额如下:
车型 | 租车价格(元) | ||
按时间计费 | 按里程计费(元/公里) | ||
半天 | 一天 | ||
小型汽车 (轿车) | 300 | 550 | 2.7 |
商务车 | 400 | 700 | 3.2 |
中型客车(19座以下)县内 | 1000 | 2000 | 协商议价 |
(二)各单位应坚持厉行节约,****车行政成本,在车辆租赁费最高限额标准范围内,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合理确定租车价格标准,严格按用车时间、车型和路况确定租车价格。租车价格包含300公里以内的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路、渡)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若里程数超过300公里的县外长途租车,****公司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负担。
(三)公务活动租****公司正式司勤人员驾驶。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公司承担。
(四)货车租赁价格暂无最高限额控制,各单位可根据市场行情议价决定。
四、报价文件资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二)车辆租赁费报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三)车辆信息明细表(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请将密封后的报价文件(含相关资料)于2024年12月3****整治中心1448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本次比价不接受电子件。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郑志强
联系电话:150****0811
附件:车辆租赁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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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