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2024年自有厅店外包**商引入项目公告
(第三次)
联 系 人:黄航
联系电话:151****1853
详细地址:**市**区**路1号
邮 编:334600
电子邮件:huanghang@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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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以下简称需****营业厅的**商引入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单位参加评选应答。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及目标
本项目为**移动2024年自有厅店外包**商引入项目,需求人为****。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2 项目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公司和个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时在2个(含)以上标段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择取中标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区县 | 入驻商渠道名称 | 物业来源 | 年租金合计(元) | 厅店地址 | 入驻经营模式 | 厅店面积(平米) | 厅店类型 | 拟划定标段号 | 承诺标底 | 备注 | ||
等效业务积分 | **投入额(万元) | 人员数要求(个) | |||||||||||
1 | 广信区 | **市**县煌**委托经营厅 | 自置 | 45800 | ****县煌**旗山新区 | 委托经营 | 116 | 普通厅 | ****1101 | 30 | 4 | 2 | |
2 | **县 | ****营业厅 | 租赁 | 68292 | **省**市**县黄金埠镇主街 | 委托经营 | 325 | 中产厅 | ****1102 | 100 | 6 | 2 |
2、资格审核方式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供应商;
②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通信业务类的代理或代办或通讯器材销售等相关内容。
(2)报名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
②在最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投诉或安全生产问题;
③被列入**移动各类禁止**的**商名单内,且在禁止**期;
④与**移动**近1年内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指未解决的经济纠纷、诉讼;实名制违规、业务作假、违规涉诈、APP拉新等(以市级以上通报,省公司核定为准))
⑤1年内主动退出****营业厅的运营。
(3)报名供应商如****营业厅的运营中被考核退出,不可参与退出厅店的下一次应答。
(4)单位负责人及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选同一标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3 供应商**门店数要求
(1)自控厅**引入公告发布月为止(不含当前月),****公司仍处于**的社会渠道门店数量与已**自控厅数量比例>=1:1;
(2)若应答方名下无**的自控厅,该应答方名下须拥有2家及以上3星级及以上的社会渠道,方可参与;
(3)弱势区域厅店、普通厅及**的中小厅可不考虑**商所辖社会渠道门店数量。
3、获取比选文件
3.1本项目文件索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24日16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在以上时间内邮件至huanghang@jx.****.com索取比选文件,邮件主题应为“ 【项目名称】-X包报名-报名公司全称(营业执照名称)”,邮件****公司全称(营业执照名称)、所报标包、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参选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详见公告第6条),每位申请人参与采购项目需缴纳参选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中产厅缴纳50000元,普通厅缴纳10000元。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市**区**路1****公司1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均为无效应答,需求人不予受理。需求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上发布,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6、联系方式
需求人:****
地 址:**市**区**路1号
联系人:黄航
电话:151****1853
邮箱:huanghang@jx.****.com
参选保证金支付账号:360********052507083-2599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总行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附加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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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