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中央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 1 | 项 | 29.8 | 中央空调维保 (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采购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1日(双休日除外),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报名。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公告发布网址:**公共**交易网。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市环**路30-7号四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2日9 时30分; ****(**市环**路30-7号四楼);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曾小丽
联系电话:151****8560(688560)
地址:**市环**路30-7号四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金女士
地址:**市虎山街道航埠山路 9 号
3、 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0-****583
传真:/
地址:**市虎山街道航埠山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