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耳鼻喉科听力室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耳鼻喉科听力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1/1-1 | 耳鼻喉科听力室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230000元 |
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交付。 | ||||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完整的磋商响应报价,磋商响应文件应完整,包含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内容,磋商与成交以整体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文件递交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七、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③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承诺函(若有))”,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有)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方式:线上或线下报名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领取(工作日),在线领取通过后附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进行报名登记,联系人:小郑(邮件:****@163.com)
(二)带“★”号条款汇总
1 | ★2、声学指标:在外环境噪声≤55dB(A)情况下,室内本底噪声≤23dB(A);供应商须同时提供:①书面承诺满足以上要求;②提供国家计量部门出具的校准证书复印件证明所投产品能够满足上述技术参数。 |
2 | ★1、供应商所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1份隔声室核心部件(如隔音墙板结构、隔声门和消声器等)的专利证书; |
3 | ★2、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及采购人要求,要求有害气体浓度限量(1小时均值)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2.1甲醛≤0.066mg/m3; 2.2 苯≤0.048mg/m3; 2.3 氨≤0.05mg/m3; 2.4 TVOC≤0.38mg/m3; 供应商须同时提供:①书面承诺满足以上要求;②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报价产品能够满足上述技术参数。 |
4 | ★3、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正确的平面图(含电测听室(隔声室)、电屏蔽室及医生操作区域)、改造后效果图。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0592-****808
联系方式:****门市**区盛光路5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联系方式:小郑、0592-****731/131****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