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省**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市**,长**支入**南、北两岸
建设单位:****
编制机构:****设计研究院****公司
编制人员:刘洁(201********500********320200)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市长**支入****区域,主体工程包括长**北支生态屏障带构建(互花米草治理294.89公顷、生态护岸建设20.95千米、防护林带修复29.75公顷)、**北部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生态修复20.2公顷)、启隆湿地生态网络恢复(带鱼沙**4.63千米生态护岸建设、永隆沙、**沙8.45千米海堤生态化建设、永隆沙21.64公顷湿地生态修复、海岛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长度约28千米、污水尾水生态缓冲湿地1处、水系联通涵重建工程6座、水闸重建工程1座)及运营期管护(管护栈道4处、管护用房7处、观测平台3处)工程,总投资额5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5)。****审批局已立项审批(启行审备2024】18号;项目代码:****)。
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逐项落实《环评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选址、选线内容须符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2020-2035年)》、《**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省苏中沿江区水利治理规划》、《**市水利治理规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2.项目设计、建设应优先采用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和工艺,减少碳排放;优化湿地区块生态系统结构,强化区块汇碳与生态降碳能力,通过碳增汇和碳减排,充分发挥生态安全缓冲区碳中和功能;加强生态岸线、生态缓冲区、生态湿地等生态系统运营期管理与维护,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期安全有效运行。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强化环境敏感目标保护。
4.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营地、桥梁施工预制场须设置相应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厂处理或作项目周边农田施肥;混凝土拌站及沙石料冲洗水循环使用,沟河疏浚泥浆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5.施工营地、疏浚淤泥干化场、物料堆场施工便道的选址须远离水产养殖区以及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加强施工或运营期工程非正常工况下的环境污染风险管理,落实《环评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合理可行的二次污染防范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设施及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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