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及考生个人:
根据******保障厅《关于同意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学院)》(甘人社函【2022】105号)和甘****指导中心《**省2024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甘职鉴通【2023】31号)文件要求,****学院于2024年12月21日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拟开展职业(工种)及等级
2024年12月21日认定时间
理论9:00-11:00/实操11:30-15:30/综合评审16:00-18:00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请各单位及考生于11月30日前完成考生资料提交和缴费)。
1、个人报名:https://f.kdocs.cn/g/fuVFlNDT/(考生可以通过网上个人报名上传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我校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下缴费即可完成报名)。
2、集体报名:(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集体可联系我校进行批量报名,录入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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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所有职业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执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校、专****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学校、专****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收费标准
参照****委员会、****财政厅《关于**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2〕509 号)文件制定鉴定费和培训费收费标准。
证书管理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学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具体证书样式见附件1。
其他事项
1、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2、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期报名为重考,须重新缴费。
3、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合格一科者成绩可保留1年,1年内可报名参加补考,且只能参加 1 次补考,需另缴单科考核费, 若补考仍不合格者,则之前成绩作废,下次需重新报考两科。
报名联系方式
孙老师:173****2239
周老师:139****3485
0931-****876
附件:
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