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巴斯内窥镜维保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奥林巴斯内窥镜维保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奥林巴斯内窥镜维保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161.00万元,最高上限价:144.90万元
4、是否分包:/
5、项目负责人:汤国中
6、联系电话:137****180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0.00元 大写:壹佰肆拾肆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甲方在每半个合同年度届满后支付1次维保服务费用,本合同共计支付4次。本合同维保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伍仟元整(****000.00元)。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服务期限为24个月,自2024年11月16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止
2、地点:**市**区
3、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1月20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市**区
附件:采购合同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左建辉
委托代理人:贺煦卉
电 话:130****9688
传 真:/
地 址:**省**市**区长青街51号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谭天喜
委托代理人:雷芳
电 话:186****4176
传 真:/
地 址: **市**区**中路一段319****中心**保险大厦栋1006室
开户银行:**银行科技支行
帐 号:800********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