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厅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藏商发〔2024〕166号)《****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充通知》(藏商发〔2024〕369号)《****商务局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资金分配方案》精神,结合《**县开展“幸福**﹒乐享生活”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县正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政府
指导单位:****商务局
承办单位:****商务局)
二、活动商家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
(一)家电以旧换新: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家装厨卫以旧换新: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活动资**排
“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资金38万元,“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活动资金25万元,若资金提前兑付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同时,鼓励企业主动通过降价让利方式投入社会资金,社会资金不计入活动总资金。
五、活动形式及平台
此次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即线下交易、线下审核、线上拨款。
六、活动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以《****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充通知》(藏商发〔2024〕369号)规定为准,后续如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所有类别活动补贴资金由消费者先行垫付,待消费者申领补贴资料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由后台一次性转至消费者账户。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平板电脑)、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8类家电产品以外的家电产品(手机、平板电脑等),按照《****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商发〔2024〕166号)《****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藏商发〔2024〕187号)标准和要求,按照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满15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满7500元减1500元的标准对消费者进行补贴,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无需一一对应。
(二)支持家装厨卫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10月1日(含当日)至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购买床架、床垫、沙发、衣柜、书柜、厨柜、电视柜、餐桌、椅子、茶几等10类家具,酥油茶打茶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投影仪、智能门锁、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晾衣架、智能淋浴、浴霸、集成水槽、挂烫机(含电熨斗)、吹风机、电动剃须刀等22类厨卫产品,地板(含地砖)、家用安全门、灯具等3类建材,按照满500元减100元、满15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的标准对消费者进行补贴。
七、补贴申领条件及流程
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拟申请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购买相应消费品1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①填报个人身份信息,②旧家电或旧家装厨卫产品清晰且无涂改痕迹的拍照照片,③回收凭证,④新家电或新加装厨卫产品销售发票,⑤新家电或新家装厨卫产品照片,⑥补贴申领表,⑦****商务局****财政局、**局进行审核,⑧审核通过后通过农行****银行账户。
八、其他事项
(一)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符合条件的商家参加活动,需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违约将列入诚信平台失信名单,退回政府补贴。
(三)对虚开发票等骗取活动资金的个人和商家,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追缴违规套取资金并予以罚款,构****机关依法处理。
****商务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