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输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批复的输水工程建设内容:
(1)建筑工程
①管道工程(不含PCCP管、JPCCP管、球墨铸铁管采购);
②建筑物工程(不含穿越衡柳高铁交叉工程、穿越湘桂铁路交叉工程及供电设施工程);
③交通工程;
④房屋建筑工程;
⑤其他建筑工程。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含信息化系统、数字孪生系统信息化系统、输水工程安全监测系统、PCCP管道断丝监测系统、输水管道水锤监测系统、空气阀及管道漏损监测系统)
①泵站设****泵站设备采购);
②输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
(3)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①泵站工程;
②**干线分层进水口。
(4)施工临时工程(不含场外供电设施工程)
①导流工程;
②施工交通工程;
③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④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5)环境保护工程(不含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专题研究技术服务)
(6)水土保持工程(不含水土保持监测及弃渣场安全监测技术服务)
(7) 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1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
1)牵头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
2)成员方: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 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投标人自2016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已完成或承接有**大型水利水电供水工程含隧道(洞)施工业绩。
联合体投标人:(1)牵头人自2016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已完成或承接有**大型水利水电供水工程的施工业绩。(2)成员单位自2016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已完成或承接有大型水利水电供水工程含隧道(洞)施工业绩。
注:水利水电工程等级依据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确定。已完成的业绩以工程完(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需同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完(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需附施工合同协议书。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相关证明。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3年(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n)或《信用中国(**)》(http://www.****.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有一级或一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质量管理员: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2)招标人约定:
①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持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②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a.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b.项目通过合同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c.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安全管理员不少于8人,且须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④本项目不接受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被列为黑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详细的施工承揽范围,各成员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出本身资质范围。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联合体牵头方、成员方按照各自承揽的施工任务派出满足招标公告3.5、3.6(2)第①款人员要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等管理人员。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其他事项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3.1款和3.3 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