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568
传真:024-****8567
通讯地址:**市**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集团****公司****电厂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 | ** | **** | **中咨****公司 | 本项目扩建2台1095t/h煤粉锅炉配2×350MW超临界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公辅设施(电气系统、给水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处理系统、1座高210m出口内径7.5m烟囱等),**1条长1253m空车线(位于现有4条铁路线南侧,现有1条空车线、2条重车线、1条走行线),****处理站和危废贮存库。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 | (一)废气:项目共新增30根排气筒(含烟囱),其中5根为无组织改为有组织(DA203-DA206) 1.锅炉烟气 双室五电场低温静电除尘器(效率≥99.94%)+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效率50%)复合除尘,总除尘效率≥99.97%;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塔(4层喷淋),脱硫效率≥99.15%;低氮燃烧器+SCR脱硝(2+1层蜂窝状催化剂),脱硝效率≥80%;烟气脱硝+静电除尘+湿法烟气脱硫组合技术协同控制,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消减效率为70%以上;设置2套烟气在线+210m高烟囱,不设烟气旁路;氨逃逸浓度小于2.5mg/m3。 烟气经治理后,烟尘、二氧化硫、NOX排放均满足《****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T3134-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10、35、50mg/m3)。 2.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 (二)废水: 1.含煤废水:**含煤废水处理能力2×10m3/h,絮凝沉淀,回用于输煤系统。 2.脱硫废水:**脱硫废水浓缩减量+旋转喷雾干燥处理,浓缩处理能力15m3/h,旋转喷雾干燥处理能力2×3m3/h,不外排。 3.含油废水(主厂房地面清洗废水):**含油废水处理能力1×5m3/h,气浮隔油,出水进入现有工业废水站处理后回用。 4.生活污水:****处理站,2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3m3/h(1用1备),生物接触氧化,出水进入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5.工业废水:依托现有工业废水站,设计处理能力100m3/h(现状处理量50m3/h),pH调整+絮凝+澄清,出水排入公用水池全厂回用。 6.循环冷却水:采暖季部分用于脱硫系统、部分排入公用水池全厂回用,不外排;非采暖季,除按上述节点回用外,剩余废****处理厂,排水量为14.04万m3/a(162m3/h、0.39万m3/d)。****处理厂设计规模25万m3/d,东药废水7万m3/d预处理曝气沉砂+臭氧氧化+水解酸化,18万m3/d市政生活污水预处理曝气沉砂+水解酸化,预处理混合污水采用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纤维束过滤,一级A排入**;现状处理能力为10万m3/d,其中东药废水2万m3/d,市政生活污水8万m3/d) (三)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排汽加装泄压排汽消声器,风机进风口设消声器,管**壳采用阻尼、隔声罩壳,厂房隔声等,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粉煤灰产生量28.73万t/a、炉渣产生量3.19万t/a、脱硫石膏产生量1.21万t/a,全部外运综合利用,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筑路、矿山修复等;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时送至事故灰渣仓暂存。本**2座事故灰仓(Φ42m、H38m、单个容积4万m3)和1座事故渣仓(位于**封闭煤场内,30m×80m,容积4万m3),可满足本期工程设计煤质灰渣和脱硫石膏3个月暂存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油泥、废化学试剂、废催化剂等,均在现有危废贮存库(92.95m3)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 项目依托现有630m3地下事故池;**2000m3非经常性排水收集箱(锅炉清洗水600m3/次,5年1次;机组杂排水50m3/次,每年3次;凝结水系统清洗排水10m3/次,每年5次)兼做事故水补充收集设施;在脱硫区域设置有效容积1500m3事故浆液箱;尿素制备区尿素溶液储罐(2×88m3)设置18m×18m×0.3m围堰;凝结水再生处理区的酸碱储罐(1×15m330%盐酸和1×15m332%氢氧化钠储罐)分别设置8m×7m×0.3m围堰;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加药间的硫酸储罐(2×10m395%硫酸)设置4m×4.5m×0.3m围堰;项目**2台440MVA主变压器,单台变压器排油量为65t,设置90m3地下事故油池,符合《****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中事故油池设计容积满足单台变压器油箱最大装油总量的100%的要求。 | |
2 | 抚****公司高炉低碳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 | 抚****公司 | ******公司 | 1、工程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2座580立方米高炉、1座420立方米高炉、2座450立方米高炉及配套热风炉、鼓风机站等公辅设施、水冲渣系统等设施,生铁产量315万吨/年;**2座1400立方米高炉,配套建设高炉槽前供返料系统、高炉贮矿槽、主皮带上料及炉顶系统、风口平台出铁场、粗煤气系统、煤气净化系统、热风炉、水渣处理系统、BPRT鼓风机站、主控楼、水泵站、渣水换热站、热泵站、配电室及环保除尘系统等,炼铁产能252万吨/年。 2、项目实施后,全厂炼铁生产能力252万吨/年、炼钢270万吨/年、轧钢270万吨/年、棒材270万吨/年。 3、本项目总投资约23.4亿元。 | (一)废气 根据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热风炉、矿槽和出铁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超低排放限值,表中未规定的原料转运、喷煤系统和其他生产设施执行《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 (二)废水 1、本工程属于在现有厂区中改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排水采用现有排水方式,采用清污分流排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2、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水为净循环系统排污水20m3/h送至冲渣浊环水系统回用,煤气冷凝器含酚废水3m3/h收集后,经在建的750m3/d煤气冷凝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高炉冲渣,均不外排; 3、项目实施后,****处理站主要处理球团、烧结、炼钢、轧钢、发电及公辅等设施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水量为3.2万m3/d,实际处理水量为1.21m3/d,****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水回用生产,剩余部分排入李石河,外排废水量为114.82m3/d(40.6912万m3/a)。厂污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COD、氨氮、石油类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相应标准要求,悬浮物、挥发酚、总氰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直排标准要求,全连轧车间、新棒材车间和棒材等车间排放口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修改单表2**钢铁联合企业直接排放标准。 (三)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51.7万t/a,分别为高炉水渣、瓦斯灰、除尘灰、脱硫灰、废耐火材料和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等,全部综合利用; 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座30.7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2.5t/a,包括废脱硫吸附剂、在线监测废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等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室外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实施后厂界东、南、西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区标准要求。各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要求。 (五)地下水 本项目的地下水防渗分区及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根据厂区地下水流向,厂内共布设了4眼地下水监控井。 (六)环境风险 厂区设置废水防控措施,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全厂设置1个初期雨水池2000m3和1座3250m3污水处理站**流池兼事故池。 | |
3 | ****公司炼铁高炉升级改造项目 | ** | ****公司 | ****规划院有限公司 | 1、工程建设内容为淘汰现有的4座450m3高炉,**1座2430m3高炉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炼铁产能206.93万吨/年,主要设施包括原料系统、矿焦槽系统、上料系统、炉顶系统、粗煤气系统、出铁场系统、炉渣处理系统及配套市政供暖换热站、热风炉系统、制粉喷吹系统、给排水系统、高炉煤气干法除尘系统、筒仓系统、煤气余压发电、鼓风系统、通风空调及除尘设施、三电设施等配套设施。 2、项目实施后,全厂炼铁生产能力598.93万吨/年,炼钢420万吨/年,轧钢750万吨/年,板材540万吨/年,高速线材210万吨/年。 3、本项目总投资约16.2亿元。 | (一)废气 根据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热风炉、矿槽和出铁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超低排放限值,表中未规定的原料转运、喷煤系统和其他生产设施执行《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 (二)废水 ****公司采用清污分流排水,老厂区、中厂区和东厂区共用1套废水排放系统,同时每个厂区均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其中老厂区2500m3、3100m3和5100m3、中厂区800m3、东厂区800m3和1000m3,各厂区的初期雨水通过管网送至老厂区内的6.5万m3/d****处理站处理。 项目位于老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排水利用现有排水方式,采用清污分流排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中净循环系统排污水216m3/h送至冲渣浊环水系统回用,煤气冷凝器含酚废水100m3/d收集后,经**的1200m3/d煤气冷凝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高炉冲渣,均不外排。 项目实施后,企业现有废水排放方式不变。****处理站主要处理烧结、白灰、炼钢、轧钢、发电及公辅等设施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水量为6.5万m3/d,实际处理水量为34403m3/d(生产废水量为33066m3/d,生活污水量为1337m3/d),****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水回用生产,剩余部分排入市政管网,外排废水量为5468.5m3/d(199.6万m3/a)。厂污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CODCr、氨氮、总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总铜、总锌、总铁、氟化物、挥发酚、总氰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相应标准要求,BOD5、色度、硫化物、氯化物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轧钢车间排放口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修改单相应标准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产生量为98.9万t/a,分别为高炉水渣、瓦斯灰、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和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等,全部综合利用; 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座1056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9.39t/a,包括在线监测废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等送有资质单位处置;733t/a废脱硫吸附剂经鉴定后处置,其储存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室外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实施后本项目所在老厂区西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厂区和中厂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 本项目的地下水防渗分区及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根据厂区地下水流向,厂内共布设了7眼地下水监控井。 (六)环境风险 企业三个厂区均设有废水风险防控措施,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等造成的环境污染。 老厂区和中厂区共用2座总容积为2314m3事故池,两个厂区各生产单元均配置事故水池和围堰,其中老厂区事故池总容积为246m3,围堰总容积为230.3m3;中厂区事故池总容积为232m3,围堰总容积为336.4m3,两个厂区雨水管线均设有切换阀,事故废水通过配套的事故水管线和初期雨水池配套转输管线,将事故废水转输到中厂区设置的事故水池。 | |
4 | ****园区电缆构筑物工程一期填海工程(已历史填海形成) | ** | **西中岛****公司 | ******公司 | 地上工程总用地面积12.6830公顷,其中填海造地面积9.5092公顷,即本次评价范围,回填土方74万立方米。 本项目建设电缆构筑物总长度为16.94km,用地总宽度为4.7m~22.2m。申请填海造地用海范围按项目用地红线用地边界进行界定。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围填海项目需要编制《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2019年和2021年,****开发区管委会针对**岛历史遗留问题用海图斑编制了《**岛(含西中岛)区域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岛(含西中岛)区域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补充方案》,******厅审查,已经报自然**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2]124号)。2023年10月,大****开发区自然**局编制完成了《****岛经济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两线之间补划图斑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厅审查,已经报自然**部备案(自然资办函[2024]293号)。方案计划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资金约为87150.21万元和12815.48万元,其中包括本项目填海区域的生态修复补偿资金224万元。 | |
5 | ****园区公共管廊工程一期填海工程(已历史填海形成) | ** | **西中岛****公司 | ******公司 | 本工程填海造地面积17.3316公顷,公共管廊工程管廊总长度为19441米,公共管廊主管廊架总宽度为8m,用地宽度12米,次管廊架宽度为6m,用地宽度9米,支管廊宽度为4m,用地宽度6米。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围填海项目需要编制《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2019年和2021年,****开发区管委会针对**岛历史遗留问题用海图斑编制了《**岛(含西中岛)区域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岛(含西中岛)区域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补充方案》,******厅审查,已经报自然**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2〕124号)。2023年10月,大****开发区自然**局编制完成了《****岛经济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两线之间补划图斑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厅审查,已经报自然**部备案(自然资办函〔2024〕293号)。方案计划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资金约为87150.21万元和12815.48万元,其中包括本项目填海区域的生态修复补偿资金407.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