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000.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不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年12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采购目录:C****0000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监管局《关于改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升质量效益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分离和“双随机”的工作,结合各镇(街)的常住人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监管干部等主要数值指标,我局将全区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成四个标段,分别为:标段1:高新区、千金镇和石淙镇,计划抽检580批次;标段2:双林镇、和孚镇和旧馆街道,计划抽检510批次;标段3:东迁街道和菱湖镇,计划抽检420批次;标段4:练市镇和善琏镇,计划抽检390批次。拟由4家中标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来承担检验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总局现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现行有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采购人的需求进行;无法判断结果的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数据性报告。;按照采购人每月实际需求确定的任务,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抽样计划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如应急任务,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响应。; 样品抽样、承检过程中的贮存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样品安全。; :抽样机构和承检机构须在2日内完成样品交接,其中抽样的散装食品、保质期5天以内的食品,承检机构接到样****实验室进行检验。承检机构抽样日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不合格的,出具检验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报告采购人;检验结论合格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采购人。。 |
联系人 | 杨雪强 |
联系电话 | 0572-****025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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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