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
你单位《****实验小学山仔校区申请用地的请示》(晋政罗〔2024〕121号)收悉,根据《**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社区、梧垵社区的4.219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单****实验小学山仔校区项目建设用地。
二、上述4.219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中,属《****政府关于**市2022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64号)批准、《****关于**市2022年度第三十四批次2022—34—2号部分用****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批复》(晋政地〔2024〕408号)纳入的国有储备建设用地0.0797公顷;属《****关于注销**市高铁新区项目征收范围内第三批不动产权证的批复》(晋政地〔2022〕119号)纳入的国有储备建设用地0.3548公顷;属《****关于注销**市高铁新区项目征收范围内第七批不动产权证的批复》(晋政地〔2024〕118号)纳入的国有储备建设用地0.0168公顷;属《****政府关于**市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733号)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3.7682公顷(原地类****社区集体所有的旱地0.4314公顷、园地0.0856公顷、林地0.2692公顷、草地0.0242公顷、其他农用地0.064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48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362公顷,梧垵社区集体所有的旱地0.0222公顷、园地0.0058公顷、林地0.1585公顷、其他农用地0.093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2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84公顷;**市国有建设用地0.3716公顷)。
二、未经批准,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本项目用地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由你单位按规定支付。
四、储备用地使****储备中心与你单位双方签订的《预约用地协议》约定执行。
五、核定划拨土地使用价款****775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费用****775元),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相关规费由你单位按规定缴纳或申请减免。
六、本项目用地面积计入闽政地〔2023〕64号、闽政地〔2023〕733号文批准的我市2022年度第三十四批次、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指标。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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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