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库房(冷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库房(冷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县
发布日期:2024-11-21 16:02
项目编号: XZP202****100018
项目名称: **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库房(冷库)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库房(冷库)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库房(冷库)改造项目 |
范围 | **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库房(冷库)改造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2.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4.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按示范格式五要求) (3****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文件)。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由采购单位(采购代****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21 08:30 至 2024-11-29 17:30 |
获取方式 | 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县国际商务大厦1123室(**县迎春大道7-1号 )领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上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参与报名,电话:0517-****8268(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并附上详细联系方式)。 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接受。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02 15:30 |
递交方式 |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县国际商务大厦1123室(**县迎春大道7-1号)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02 15:30 |
开标地点 | **县国际商务大厦1123室(**县迎春大道7-1号) |
其他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库房(冷库)改造项目 (三)预算金额:20万元 (四)最高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标) (五)采购需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库房(冷库)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到位并交付使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公告发布媒介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九)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可视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盱城镇林园路38号
联系人:张本宏
电话:139****02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县国际商务大厦1123室(**县迎春大道7-1号)
联系人:张秀
电话:0517-****826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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