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墙**及其他零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围墙**及其他零星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围墙**及其他零星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12,907.2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12,907.20元
6.采购需求:****围墙**及其他零星改造项目1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围墙一期:内容为拆除原有铁皮临时围挡、**成品烤漆磨砂黑铝合金竖百叶护栏围墙以及出入口铁艺大门;②绿化带地面改造:内容为拆除原有绿地面积,重新铺水泥硬化地面;③职工食堂改造:内容为轻钢龙骨埃特板封墙、安装成品不锈钢排水沟及隔油池,定制304不锈钢水槽、定制304不锈钢操作台、定制304不锈钢出餐保温台、定制304不锈钢饭锅操作台、及相关水电安装、拖把池,安装排烟管道;④设备基础:内容为拆除原有混凝土地面,设备基础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有混凝土地面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所有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②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拟投入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15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
方式: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邮寄(传真或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请注明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釆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财务部联系方式:0771-****550)
四、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室(**市**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时间):2024年12月2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1.时间(**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2.地点:****评标室(**市**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注:在首次递交响****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必须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银行:****银行**市嘉宾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805********000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财务部联系方式:0771-****550)
2.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n/)、****网站(http://www.****.cn/)。
3. ****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昆仑大道1327****储备中心院内东侧)
联系方式:智工;153****0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
联系电话:0771-****88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工
电话:0771-****887、****533
****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