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丰都县湛普镇春安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监理】 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县湛普镇春安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监理 |
采购人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9965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县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监理 |
服务内容 | 1. 现状A、B线道路拓宽,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II类),设计车速为15km/h,路基宽度为6.0m,路面宽度为5.0m(3.5m车行道+1.5m停车带),路肩宽度为0.5m,A线道路总长106.7m,B线道路总长176.4m; 2. ****中心院坝硬化面积为1032.5平米,春安村居民院坝硬化面积为184.5平米,采用C30混凝土浇筑,厚度为20cm; 3. ****水库沿岸的3座观光亭铺设PVC电力排管长度为780m,设置4座手孔井和12个智能用电插座;****广场铺设PVC电力排管长度为100m,设置2座手孔井和4个智能用电插座; 4. ****中心****水库现状道路,道路路面宽度为3.5m,沿线增设5处错车带,长度为140m,并增设太阳能路灯23盏,灯杆高度为8m,光源采用:70W LED半截光型灯; 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路面、电力、照明等工程等。与项目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自合同签订后与项目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标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 |
服务金额 | ¥20000.00元 |
金额说明 |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实行包干总价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11-26 09: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150****1312) |
监督举报电话 | ****0054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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