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6********206189A | 建设单位法人:马天晨 |
马永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州**县******处理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广****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处理厂 |
经度:103.61402 纬度: 35.4937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27 |
广环评审〔2022〕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500 |
235 | 运营单位名称:****建设局 |
126********21359X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2901MA71JQ056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联合检测****公司 |
916********271923F,****0100MA722BPD8L | 竣工时间:2024-04-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300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为扩建工程,主要在现有广****处理厂西南侧空地****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扩建工程,主要在现有广****处理厂西南侧空地****处理厂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处理规模为近期(2021年-2030年)1.0x104m3/d;远期(2031年-2035年)1.0x104m3/d;最终污水处理规模2.0x104m3/d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规模为近期(2021年-2030年)1.0x104m3/d;远期(2031年-2035年)1.0x104m3/d;最终污水处理规模2.0x104m3/d。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十生化处理(改良A2/0二级生物处理)十深度处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深度处理)十污泥处理(污泥浓缩、脱水处理方式)十紫外线尾水消毒方式等整套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十生化处理(改良A2/0二级生物处理)十深度处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深度处理)十污泥处理(污泥浓缩、脱水处理方式)十紫外线尾水消毒方式等整套处理工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污水管网开挖防治措施要求确定作业线路、优化作业方案、分区段施工,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近期采暖主要采取空气源热泵供给,远期由热源厂统一供给;办公生活区不设置食宿,不产生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厂整体生产工艺流程分析,在运行过程中主要产生恶臭气体等,主要以有无组织排放形式存在。为此,对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格栅间提升泵、配水井、污泥泵房、污泥处理间均为封闭构物:沉淀池、生化反应池、终沉池、深度处理**度沉淀池及反硝化深床滤池等设置半地下结构,地上部分建设阳光房封闭结构。在产生恶臭气体的各构筑物内设置引风机将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引至生物除臭系统进行臭气的末端处理,最终经15m 排气简排放,实现恶臭气体NH3和H2S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处理厂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气体主要通过喷洒除臭剂、厂区合理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水按照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闭水试验用水采用村内生活饮用水,排水根据重力流流入主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泼洒逸尘。运行期间为防治地下水污染,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各防渗分区单元防渗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2013年修改单)中第6.5.2、6.5.3条规定执行。一般防渗区:参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5.5、5.6条规定执行;简单防渗区:可不做具体防渗设计,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根据该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为了降低对广**水质影响,****处理厂必须按照规定的处理工艺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A标准,通过现有污水排放口排放至广**,不**排污口。要加强进出水水质管控,****处理厂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保证各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同时要积极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其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管道沿线的环境敏感点,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保证施工场界噪声满足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限值;如夜间施工,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布置在机房内,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对鼓风机房进行局部吸声处理;排风机加装消声器:并布置在相应的构建筑物内;污泥浓缩脱水机、水泵等设施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隔振处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建筑垃圾应及时清扫、分拣,废物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并定期及时****填埋场处置。加强弃土管理,并要及时进行回填和利用,不得随意堆放。****处理厂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格栅渣、污泥、化学药品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在线装置废液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主要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污泥集中收集后拉运****填埋场进行处理。化学药品废弃包装物、废紫外线灯管、在线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液、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采暖由热源厂统一供给;办公生活区不设置食宿,不产生食堂油烟废气。对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格栅间提升泵、配水井、污泥泵房、污泥处理间均为封闭构物:沉淀池、生化反应池、终沉池、深度处理**度沉淀池及反硝化深床滤池等设置半地下结构,地上部分建设阳光房封闭结构。在产生恶臭气体的各构筑物内设置引风机将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引至生物除臭系统进行臭气的末端处理,最终经15m排气简排放,恶臭气体NH3和H2S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处理厂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气体主要通过喷洒除臭剂、厂区合理绿化等措施 项目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2013年修改单)中第6.5.2、6.5.3条规定执行。一般防渗区参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5.5、5.6条规定执行简单防渗区不做具体防渗设计,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A标准,通过现有污水排放口排放至广**,项目不**排污口。****处理厂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保证各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保证施工场界噪声满足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限值。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布置在机房内,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对鼓风机房进行局部吸声处理;排风机加装消声器:并布置在相应的构建筑物内;污泥浓缩脱水机、水泵等设施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隔振处理,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处理厂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格栅渣、污泥、化学药品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在线装置废液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主要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污泥集中收集后拉运****填埋场进行处理。化学药品废弃包装物、废紫外线灯管、在线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液、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为了达到除臭效果项目实际建设2套生物除臭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设计脱水后****填埋场处置 环评中设计建设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室 | 实际建设情况:污泥通过生产农用污泥生产线处理后用于园林绿化、牧草地改良土使用,对环境更有利,农用污泥生产线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 实际未建设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室 |
办公楼、门卫、****水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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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次扩建完成处理后的废水依托现有排放口进行排放,不新增排放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污水排放口依托现有排污口排入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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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构筑物距离50m范围内需要搬迁的居民现有7户,在该项目远期构筑物建设运行之前须对50m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否则不得建设运行远期构筑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承诺在该项目远期构筑物建设运行之前须对50m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否则不得建设运行远期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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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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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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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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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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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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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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