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17时03分
杭政储出【2024】51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澄清文件
(一)
招标人:****(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杭政储出【2024】51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各投标单位:
本部分内容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答疑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
1、问:交易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 1、企业业绩: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房建项目的控制价审核:①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在10 万平方米以上(含)的房建项目控制价审核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②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不含)的房建项目控制价审核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如****政府投资性质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每个项目加0.5分,最多加1分。以上最多计2个业绩,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合同服务内容必须体现概算审核、控制价审核的任意一种)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规模、项目性质等评审因素如不一致或无法体现的,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请问本条所述的企业业绩是否可以使用概算审核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概算审核合同)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房建项目的控制价审核: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房建项目控制价审核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不含)的房建项目控制价审核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如****政府投资性质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每个项目加0.5分,最多加1分。以上最多计2个业绩,本项最高得5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合同服务内容必须体现概算审核、控制价审核任意一种)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素,如不一致或无法体现的,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请问本条所述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使用概算审核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概算审核合同)
答:1、可以概算审核业绩作为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但该业绩必须为epc项目的概算审核业绩,同时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需体现为epc工程项目。
2、问:1、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中,对项目组人员要求具有市政专业注册一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目前造价工程师仅有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这四个专业。此项是否改为专业注册一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该人员从事市政专业咨询工作的承诺函2、资信评分中的企业业绩及项****政府投资性质,请问是否包含国有投资呢
答:1、请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与证明材料,证明该人员从事市政方面的工作;2、资信评分中的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允许提供国有资金性质的的项目业绩,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该项目业绩为国有资金项目。
3、问:咨询报告能不能作为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 2国有企****政府投资性质
答:1、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资信评分中的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允许提供国有资金性质的的项目业绩,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该项目业绩为国有资金项目。
4、问:请问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答:同一项目业绩不进行二次计分。
各投标单位:
本部分内容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二)资信评分(15分)”中内容现做出如下修改:
原内容:
“②在满足本项目基本人员配置要求情况下,每增配1名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市政专业)可得0.5分,本项最多可得1分。
证明材料:附相应注册证书(含注册及变更信息、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记录及相应人员的信息页及上报业务查询页(变更或注册通过且上报日期以本 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为止);以上人员需提供本企业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已退休人员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返聘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应由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且需满足最近连续三个月(连续三个月是指:2024年6月、7月、8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造价员证书单位与响应单位不一致时,以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为准,****公司的社保不作为社保缴纳依据。)”
现修改为:
“②在满足本项目基本人员配置要求情况下,每增配1名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市政专业)可得0.5分,本项最多可得1分。
证明材料:附相应注册证书(含注册及变更信息、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记录及相应人员的信息页及上报业务查询页(变更或注册通过且上报日期以本 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为止);以上人员需提供本企业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已退休人员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返聘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应由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且需满足最近连续三个月(连续三个月是指:2024年8月、9月、10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造价员证书单位与响应单位不一致时,以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为准,****公司的社保不作为社保缴纳依据。)”
二、招标文件第54页“项目组人员要求一览表”进行如下修改:
原内容:
1 | 具有市政专业注册一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现修改为:
1 | 具有土建专业注册一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该人员在本项目中从事市政专业咨询工作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与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人:****
日期: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