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中心一期已由****委员会以 2019-500235-84-03-0901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医院旁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四维)、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心脏)、康复健身理疗设备设施、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全身)、40排CT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最高限价:****6500.00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四维)、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心脏)、康复健身理疗设备设施、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全身)、40排CT的供货(设计、制造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中心
2.6 交货期: 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1.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迎宾大道288号云商大厦2号楼2203室 | 地址: | **市**区金开大道90****中心B座20-1室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人: | 张雄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1356 | 联系电话: | 023-****1383/187****444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中心一期医疗设备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公司 | 建设银行**支行 | 500********009198888-0008 |
********公司 | 农业银行******支行 | 314********903********05407 |
********公司 | ****银行**支行 | 370********10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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