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川主寺至**段高速公路、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便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技术劳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G0611川主寺至**段高速公路、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完成本项目便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现由****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便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技术劳务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本项目便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技术劳务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便道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技术劳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 G0611川主寺至**段高速公路:起于**北黄胜关,顺接规划中的郎木寺至川主寺高速公路,向南经**、**关、叠溪、**、**,止于**枢纽,接都汶、汶马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98.4km。
2.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G0611 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起于川甘界**县**镇折勿村附近,接**省规划的赛尔龙至郎木寺高速公路,经**县、**县,止于**县川主寺镇以北的黄胜关附近,接 G0611 线川主寺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78.6km。
本次招标便道工程施工图项目主要服务于高速公路建设,建设标准满足工程车辆安全通行要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便道工程施工图涉及:
A标:G0611川主寺至**段高速公路,其中**便道长86.73km,原路整修便道长63.88km,合计约150.61km(数量以最终设计为准),需根据规范要求,完成便道专项设计工作(含桥涵设计及造价)。
B标:.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其中**便道长34.13km,原路整修便道72.27km,合计约106.4km(数量以最终设计为准)。需根据规范要求,完成便道专项设计工作(含桥涵设计及造价)。
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图工作量为预估值,实际发生量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中标人完成工作量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便道工程的外业测设、内业整理出图等工作)。
总工期要求:每个标段均要求自进场通知书发放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供全套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同时需投标截至之日前在****按《外部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公司网站公告)完成供应商入库申请手续。
3.2 专用资质要求:有效期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里程长度不限)。业绩条件证明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载明信息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为准)。
3.5.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为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于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在****经营处领取,领取时应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介绍信原件。
5.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4 年 11月21日—2024年11 月 25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投标人依需求选择购买,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和****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有)及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采用快递或邮寄方式,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12 月 16 日 10:00 时(**时间)前。
6.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公司会议室(附三楼)。
6.5 地址:**省**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邮编:610041,电话:187****2520。
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和****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8.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和****(http://www.****.com/)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8.2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联 系 人:冯冉杰
邮 编:610041
电 话:02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