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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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肥出告字[ 202 4 ] 8 号
****人民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3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2023-13号 | **市**区京津新材料产业园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南侧 | 2555.84 | 工业用地 | ≥ 1.0 | ≥ 40% | ≤ 10% | 50 | 102 | 5 | 102 |
2023-14号 | **市**区京津新材料产业园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南角 | 3780.65 | 工业用地 | ≥ 1.0 | ≥ 40% | ≤ 10% | 50 | 151 | 5 | 151 |
2024-10号 | 辛安镇镇西杜堡村西、 309国道南侧 | 6666.11 | 工业用地 | ≥ 1.2 | ≥ 45% | ≤ 10% | 50 | 266 | 5 | 266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 4 年 12 月 11 日,到 ****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 202 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 4 年 12 月 11 日到 ****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2 月 11 日 15 时。
经审查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 的 ,我局 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 4 年 12 月 12 日 9 时在******交易中心****中心)四 楼 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 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3、本次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承诺制”公开出让。
4、项目开发建设按宗地规划条件执行。
5 、竞得人在交地之日起 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6 、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一切税费,竞得人除应按出让合同缴纳出让价款外,其它税****政府部门缴纳。
7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 0310-****378
联 系 人: 王先生 董先生
开户单位:****财政局预算外代管资金
开户行 : ******联社
账号: 064********006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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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