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市政基础设施供热项目-封闭式煤场建设项目(六分公司封闭式煤场)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1MA785M2D3N | 建设单位法人:缪克平 |
吴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
**生产建设****农牧场绿盛街20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十二师市政基础设施供热项目-封闭式煤****公司封闭式煤场)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牧场绿盛街208号 |
经度:87.381737 纬度: 43.69049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7 |
师环监审字〔2021〕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9-12-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1.25 |
23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1MA785M2D3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城环****公司 |
916********724945J | 验收监测单位:**市城环****公司 |
916********724945J | 竣工时间:2021-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2-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07-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市城环****公司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封闭式储煤场(配备喷淋系统),消防用水系统,并配套建设配电室等,项目不设配煤破碎筛分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原露天煤场位置建设,配备消防用水系统,配套配电室及移动式雾炮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284.83㎡,设计储存2033.1吨煤。**封闭式储煤场(配备喷淋系统),消防用水系统,并配套建设配电室等,项目不设配煤破碎筛分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1284.83㎡,设计储存2033.1吨煤,在原露天煤场位置建设,配备消防用水系统,配套配电室及移动式雾炮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占地面积1284.83㎡,设计储存2033.1吨煤。**封闭式储煤场(配备喷淋系统),消防用水系统,并配套建设配电室等,项目不设配煤破碎筛分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1284.83㎡,设计储存2033.1吨煤,在原露天煤场位置建设,配备消防用水系统,配套配电室及移动式雾炮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噪声治理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废水,落实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主要为颗粒物,项目采用封闭式储煤库,地面硬化,安装喷淋装置,定期喷淋洒水。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标准限值,落实固废治理措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固废。废机油(HW900-214-08)属于危险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易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项目无新增劳动人员,无新增废水,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无新增劳动人员,无新增固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按要求编写了应急预案,并设立专人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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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房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 | 在原露天煤场位置建设,配备消防用水系统,配套配电室及移动式雾炮车 | 在项目厂界外监测4个点位,4次/天,共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易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 在项目厂界外监测4个点位,昼夜间各1次,共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废治理措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固废。废机油(HW900-214-08)属于危险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设置 | 项目无新增劳动人员,无新增固废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生产用水,利用厂区已有给水管网作为本项目的给水水源;本项目用电依托国家电网供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生产用水,利用厂区已有给水管网作为本项目的给水水源;本项目用电依托国家电网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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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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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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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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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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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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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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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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