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公务用车车辆采购项目(分包4)【公务用车(2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公务用车车辆采购项目(分包4) | ||
品目 | 轿车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7:39 |
预算金额 | ¥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051****85891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8589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大道12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858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绣路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88156 |
********2024年度公务用车车辆采购项目(分包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
附件:第二轮公车采购招标评定.pdf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度公务用车车辆采购项目(分包4)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年度采购计划,需采购一批公务车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党政机****市委市政府及部委办局领导公务出行主要工具,需要公务车辆有可靠质量保证和车辆稳定性、及时的维保响应和优质售后服务,尽可能地减少公务出行用车车辆的故障和安全风险。经****就本项目组织了2次公开招标,各分包只有广汽传祺、上汽飞凡、比亚迪品牌车型实际性响应招标文件,提****机关公务出行用车保障需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可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中路6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2MA1NGD8X32
三、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1. 采购人
联系人:卿洪柏
联系地址:**市**大道1280号
联系电话:051****85891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大道1280号
联系电话:051****8182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锦绣路2号
联系电话:051****88156
六、附件(见附件)附件:第二轮公车采购招标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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