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传输局2024年-2025年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长途传输局2024年-2025年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JSZB-2024-17693】),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340万元(不含税) 。
1.2采购内容:2024年-2025年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本项目共划分2个份额,不允许成交人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价金额(不含税) | 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 份额划分(不含税) |
1 | 光保护盘-(插损0db,1段2个,含子框及相关配套辅材) | 45个光中继段 | 47663.00元/段 | 340 | 份额一:204万元 份额二:136万元 |
光放大器 | 90块 | 14107.00元/块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3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40日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供应商根据第五章技术要求和标准中的“单价基准价表”的单价金额基础上报统一折扣,响应折扣<1.00。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询比文件)。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1.7服务地点:**
1.8招标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
考察供应商2022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30日前**范围内OLP光保护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公司签章页)。
2.4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7.4****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4.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8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6日23时59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响应-询比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0时30分(**时间)。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响应-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炉院街427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3****0799
电子邮件:****@189.cn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陈志豪
电 话:189****6449、193****0509
电子邮箱:****@qq.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响应-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