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推动**省历史经典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课题研究项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00(**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推动**省历史经典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
最高限价(元):/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关于推动**省历史经典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课题研究,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00(**时间)
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9:00(**时间)
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
4.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4.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政府采购要求的所有政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前附表。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5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体育场路47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伟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21
质疑联系人:张余宽
质疑联系方式:0571-****9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34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群峰、葛珍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1804、0571-****1687
质疑联系人:曹涛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1-****182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424、****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33990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