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九**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彭水自治县九**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1:根据******委员会2022年7月19日发布和成文的《******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0000MB****1215/2022-00174 }中“六、联动运用市外企业入渝信息 及时将依规屏蔽或者注销的企业入渝信息同步抄送市****管理局,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同时,将违反《**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而被注销入渝信息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非常明确“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就是******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市****管理局《**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请问哪些情况属于“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另,据查询******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2〕183号,确实已被渝建管〔2023〕239号文废止,但是******委员会2022年7月19日发布和成文的其他文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0000MB****1215/2022-00174 }并没有文件号,故******委员会2022年7月19日发布和成文的《******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0000MB****1215/2022-00174 }不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2〕183号,那么《******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0000MB****1215/2022-00174 }并未废止继续有效。
答: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是指被我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在渝承揽新业务的相关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情形。
注: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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