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农牧局关于公开遴选乌审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编制单位的公告
乌审农牧 2024年11月21日 18:05 **
为规范、高效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成果汇总工作,****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取**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编制单位,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前来参加。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2.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
3. 执行标准:《**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指导意见》《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案及验收标准》《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等技术规范。
4.服务内容:(一)数据与数据库成果编制。包括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盟市数据库成果;(二)数字化图件成果。配合自治区三普办、**市三普办完成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县级土壤采样点分布图等图件。(三)文字成果。编制**土壤普查报告、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土壤志。
5.其他要求:严格保密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在成果编制及成果汇总过程中,编制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保密规定,杜绝失泄密问题的发生,确保数据绝对安全。建立保密管理档案,签订保密责任书,自觉遵守数据安全责任,不得私自留存未公开的土壤普查数据,不得未经批准公开发表土壤普查成果。成果编制单位应配备保密计算机,并安排专人管理。数据的迁移过程要使用光盘或全新的存储设备,避免数据的泄露。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成果编制人员包含且不限于:土壤学专家1名(博士以上学历,具有国家三普专家证成员优先考虑);土壤环境相关领域研究生以上学历2-3名(熟悉三普外业调查采样技术规范流程且具有三普外业调查采样资格证人员优先考虑);具有耕地质量评价、测土配方施肥、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相关研究领域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时间截止后均将拒绝遴选文件;
2. 递交地点:**市**党政新区9号楼306室;
3. 遴选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
四、结果信息
关注****公众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虎生
联系方式:189****6240
附件:**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询价承诺书.docx
****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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