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操作细则〉的通知》(青财政〔2019〕132号),****拟对单位****银行进行比选,****银行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
********银行
二、比选申请人的要求
1. 在国****银行、******社、****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分支机构。
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具有良好资产质量、偿付能力和运营能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 具有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资质。
三、参选银行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需提供银保****监局关于设立机构的批复文件、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提供具有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资质的证明材料。
3. 参选银行廉政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提供承诺函。参与银行承诺所提供的数据、证明材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资料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承诺最终资金存放利率严格按照报价执行。(格式自拟)
5. 参选银行2023年度财****银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覆盖率、流动性比例、“三农”、扶贫、小微企业贷款等情况,见附件)。
以上比选文件资料均需盖鲜章并密封递交。金额统一用“亿元”作单位。
四、比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五、比选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1. 比选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6日。
2. 报名截止时间:11月26日17:00(**时间)。拟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17:00(**时间)前递交给比选人。
3. 提交资料地点:**市**区大弯街道**西四路55****幼儿园北区分园。
4.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0****0120
六、比选结果将在本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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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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