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网络安全等保建设及配套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2024-11-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11-21 06:00:00至2024-11-28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12-03 14:3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省****县泸源大街锦绣园小区06号商铺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70.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青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546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阿庐大街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9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厚德街**学苑10S-7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5463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网络安全等保建设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3 14: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网络安全等保建设及配套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0.25
最高限价(万元):70.25
采购需求:****网络安全等保建设及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1 06:00至2024-11-2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3 14:3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12-03 14:30(**时间)
地点:**省****县泸源大街锦绣园小区06号商铺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网络安全等保建设及配套设备: 保证金金额: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03 14:30 其他:1.本项目为**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使用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或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规定的时间进行解密的,后果自负。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阿庐大街中段
联系方式:0873-****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厚德街**学苑10S-7号商铺
联系方式:187****5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青峰
电 话:187****5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