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居委家门口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申港大道以南)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00: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 ||
预算金额 | ¥15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艳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1155-93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南汇**镇申港大道2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77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1155-937 |
项目概况
居委家门口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申港大道以南) 招标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1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居委家门口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申港大道以南)
预算编号: 1524-W****37797
预算金额(元): ****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居委家门口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申港大道以南)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社区****服务站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对办公场所和其它公用场所的保洁、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保和打扫,及时维修;对公共区域如楼梯、大厅、走廊、垃圾桶、卫****办公室等区域及时进行打扫,保持整洁。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80,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居委家门口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申港大道以南)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交付地址:**市******社区****服务站。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一招一年。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7 符合《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政府采购改革的指导意见》(沪财采〔2024〕12号)第17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cn)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0:00(**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0:00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汇**镇申港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150****7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021-****1155-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艳辉
电 话:021-****115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