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区域第三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区域第三批项目施工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规定批准,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共包含3 个单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①某部装备库房建设工程:**装备库房1573平方米,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②某部场地升级改造项目:改造驾驶迅链场地面、增设铁路装(卸)载站台、沿体、**理论教学亭并完善附属设施,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③****0195工程:改造医疗用房1200平方米,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2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省**市 。
2.3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涉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及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各类手续办理等工作,直至达到交付使用。
2.4招标项目限额:****9658.93元(某部装备库房建设工程:****516.76元;某部某场升级改造工程:****6620.61元;****0195工程:****521.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无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资金专款专用。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 2021年、2022 年、2023年)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7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仅限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查询,无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投标人暂停名单;投标人无处罚期****保障部队工程投标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承诺不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条款;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
3.5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1 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施项目。
3.6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3 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施项目。
3.7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3 名,具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和8年及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无在施项目。
3.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3 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9项目部数量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至少组建 3 个项目部( 某部装备库房建设工程、某部场地升级改造项目、****0195工程),形成专门管理工作体系。项目总负责人要统筹协调 3 个项目,方便与招标人高效对接工作。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年 11 月 25 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省**市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股权信息说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公司所有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等);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日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股权信息说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公司所有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等)。(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 18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市**区。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需单独携带。
7.特殊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从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省**市
联 系 人: 张助理、聂助理
电 话: 177****9902、173****0283、0371-****4563
质疑联系人:来助理、王助理
质疑联系人电话:155****7595、185****5991
(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短信,避免遗漏)
2024 年 11 月 21 日